響應“雙減”號角 齊心發力落實 多地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
■“雙減”在行動地方實踐
本報訊(記者張賀魏海政馮麗黃星)自《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印發以來,為進一步落實“雙減”有關工作,各地高度重視,紛紛出臺相關舉措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8月10日,寧夏教育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通知,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大引導、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專項治理行動,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有效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此次專項治理面向中小學生和3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重點治理證照登記、培訓行為、師資隊伍、收費管理、廣告管控、安全隱患等六個方面共20條內容。
寧夏各地按照“問題必整改、整改必到位”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對賬銷號清零,確保治理成效。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好經驗好做法,研究長效機制。
在山東,針對《意見》中提出的“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規定要求開展了專項整治活動。7月27日,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出通知,將于7月30日至8月30日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證照不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市場,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嚴格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并將各地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規范情況作為重要督導評估內容,評估結果列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指標體系。
山東此次“證照不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的范圍包括:未依法取得相關證照,面向中小學生實施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求發揮網格化監管優勢,深入社區、街道開展摸排,全面摸清校外培訓機構底數,逐一建立“證照不全”機構檔案,分類登記違規辦學、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形成工作臺賬,做到底清數明。
針對《意見》中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開展學科類培訓”規定要求,陜西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通知,嚴格規范校外培訓行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止義務教育階段暑期學科培訓,嚴禁培訓機構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素質拓展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英語)培訓,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
受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福建省內多地教育部門也發布了相應通知,要求暫停校外培訓機構相關培訓活動。泉州晉江市教育局日前召開全市“雙減”工作視頻會特別提出,即日起,晉江市教育局將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同時,也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要求,落實審批程序,改為審批制。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必須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此外,從8月1日起,晉江市所有學科類培訓機構(含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在暑期一律停止辦學行為。各培訓機構要對所有學員登記造冊、按相關規定核算需退還的學費,并于8月15日前完成退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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