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教師靜心育人的教育人生
全國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再度熱議為教師減負話題。2019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減輕教師負擔從社會呼吁走向國家決策。各地在《意見》指導下紛紛出臺教師減負清單,保障教師靜心教書,潛心育人。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戰。表面上看,為教師減負似乎面臨雪上加霜的境地,但從本質上看,二者的精神和目標高度一致。減負是減少教師承擔過多不必要的社會事務或事務性工作,把更多時間和精力投入教育教學,“雙減”則更是要求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服務學生發展。在這一背景下,亟須科學認知和扎實推進為教師減負工作,真正為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減負增能。
為教師減負,旨在讓教師成為更專業的職業,提高教師職業專業化水平。《意見》中提出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社會事務進校園、相關報表填寫以及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等四個方面。這些機械性、重復性的工作,嚴重干擾了教師教育學校工作的正常開展。鑒于考核一票否決制度的影響,教師又不得不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來應付這些繁雜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應對這些工作成了硬性要求,而教育教學則成了夾縫中的彈性要求。為教師減負首先要回歸教師職業本源,聚焦教師職業的主責主業,切實提升自身專業化水平,增強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真本領。鉆研教學、精進課堂和研究學生是教師職業的本分所在,終身學習、持續發展是教師職業成長之道。為教師減負的根本目的是保護教師教書育人的天職,還學校時間和寧靜。
為教師減負,應該建立健全教師工作量標準,全面加強教師管理標準化水平。教師作為學校這個組織和教育系統中的一員,其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組織原則和社會規則,承擔一定的社會職責使命。因此,要在現有教育法治框架下,建立健全教師工作量標準。工作量標準是對教師工作質的規定性和量的規定性的統一。
首先,關于教師工作質的規定性上,教師工作任務應該包括教學工作(上課)、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備課、批改作業、家校溝通、個別輔導、學生管理等)、自身專業發展(教研、研修和參加培訓等)、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有關決策、參加會議等)、承擔一定行政工作(擔任中層干部等)等五個方面。這些工作任務之間并不是并列的,而是呈現從內到外的洋蔥模型,第一層是核心層,即直接承載教書育人使命的上課。第二層是直接為最核心工作服務的基礎性工作,包括設計與開發教學計劃、備課和對教育教學進行評價如批改作業、組織考試等。第三層是支撐前兩個層次工作的保障性工作,包括專業發展、專業合作、溝通交流和學習現代技術等方面。最外層為輔助性工作,包括參加有關會議、對外聯絡、輔導和組織學生課外活動以及參與有關決策等。
其次,明確教師的總體工作時間及其再分配。教師工作時間的確定緊緊圍繞教師職責的第一層教學工作。在明確規定教師工作量基礎上,充分考慮寄宿制學校、一貫制學校、農村小規模學校、特殊學校等不同類型學校的特殊性,研究制訂教師工作量標準,加強教師管理的標準化水平。
為教師減負,要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師專業自主權,切實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意見》提出四個方面的減負任務和目標,從本質上來看這些負擔都是外部對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師專業自主權的干擾和影響。為教師減負,實則是減少學校外部和教育外部對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的過多干擾,讓學校按照教育規律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為此,亟須在現有法治框架下,進一步建立健全有關法治,加快學校法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明確學校、教師的責任權利義務等內容,明確學校和教師的責任邊界,加快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工作,明確教師職責權利和義務,特別是加強執法建設,理順學校與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與教師、其他部門與教育部門之間的關系,建立明確的職責。
為教師減負,需要社會各界對教師職業給予正確認識,倡導社會對教師認知合理化。顯性負擔消耗的是教師的時間和精力,教師體會到的是疲倦和困乏。教師職業承受的隱性負擔愈演愈烈,消耗的是教師的精神和尊嚴,教師感受到的是無助。一方面,有的家長要求教師像自己一樣全方位、無死角、精細化地關心、愛護和幫助自己的孩子,不能有片刻遲疑,不能有絲毫怠慢;另一方面,有的家長又體現出極強的法律維權意識,一旦出現問題,無論大小,都要求教師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自媒體時代的輿論發酵、社會媒體關于個別教師負面事件的報道、傳播和迅速發酵升溫給教師帶來了極大挑戰和無限壓力。這些事件的發生產生了“一人生病,萬人吃藥”的不良局面,一旦有教師不良事件發生和報道,所有教師都需要開展相關方面的自查、反思和回頭看,并要以材料和圖片的形式來證明。這些無效工作浪費教師大量時間和精力,同時,這些負面報道嚴重影響教師的社會形象,影響教師的權威,導致教師不敢管學生,為教育教學工作帶來困難。為此,社會各界應正確認識教師職業,認識到教師承載著塑造靈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時代重任。社會各界既不能以個別教師的行為來推及所有教師,更不能以教師的個別行為來全盤否定教師。教師的工作需要贏得社會各界的尊重和支持,需要社會給予教師職業更加合理化的認知,給予教師工作更多寬容和支持。
(作者李新翠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師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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