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如何助推普惠性民辦園提質
普惠性民辦園是普惠性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設計重規范、輕扶持,導致普惠性民辦園存在設施配備不充足、優質師資較為匱乏、教學方式“小學化”等質量問題。
在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如何助推普惠性民辦園質量提升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公共政策是地方政府在一定價值觀念引導下,基于對社會問題的深入剖析和理解,形成的社會治理工具。明確政策的核心理念、關鍵環節、重點任務和優先事項是確保公共政策精準有效、運行順暢的前提。地方政府的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政策應牢牢把握以下方面。
樹立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一體化發展理念
完善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政策首先要明晰政策設計的核心理念。
宏觀上說,普惠性民辦園是普惠性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與公辦園共同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的社會責任,肩負著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優質均衡學前教育的歷史使命。因此,扶持政策應該與學前教育公益普惠、優質均衡的發展方向保持一致,以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一體化發展作為核心理念。
具體來說,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一體化發展的根本宗旨在于縮小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在教育質量上的差距,促進學前教育公平發展與質量提升齊頭并進。因此,普惠性民辦園的扶持政策應打破公辦、民辦二元分化的傳統思維,用一體化發展的思路改革財政投入、教師管理、質量評估,在保留并發揮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各自管理優勢的基礎上,促進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共同發展。
基于標準生均成本測算完善財政支持政策
教育質量提升離不開充足的經費保障。在普惠性民辦園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同時,直接的財政支持便成為扶持政策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全國各地的普惠性民辦園財政支持政策普遍存在支持額度有限、地區差異較大等問題,而破解問題的關鍵在于根據生均成本核算確定普惠性民辦園財政支持標準。
在質量提升背景下,普惠性民辦園財政支持政策的制定必須以標準生均成本測算為基礎。標準生均成本是依據政策法規中幼兒園辦園條件和辦園質量方面的評價指標,以現有教育財務信息為基礎,計算在一定物價水平下培養一個學生的平均生均成本。標準生均成本能反映保證教育質量前提下的合理必要支出,剔除超出質量要求產生的浪費性、閑置性成本支出,避免低成本運作引發的教育質量不達標。
標準生均成本的測算可以采用兩種方法,即示范學校法和資源成本法。示范學校法的核心思想是選擇符合一定質量要求的教育機構,對其進行成本核算,獲得相關機構的平均生均成本,以此作為當地標準生均成本。資源成本法需要三個步驟,即確定提供一定質量的教育所需的資源—計算資源價格及不同地區或學校間的價格差異—將資源數量和價格匯總形成教育經費總額。地方政府可根據當地學前教育發展實際情況和前期經驗,因地制宜選擇適宜的方法進行標準生均成本核算,在標準生均成本的基礎上完善政府財政支持政策。
重點扶持教師隊伍建設
教師是影響教育質量的第一要素,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是完善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政策、促進普惠性民辦園質量提升的重點。當前,普惠性民辦園教師隊伍存在職業認同感不高、工資待遇較低、專業化水平不高等問題。針對普惠性民辦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扶持政策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
一方面,建立普惠性民辦園教師人事代理制度。面向在普惠性民辦園就職、符合幼兒園教師任職資格的在職教師和園長,實行人事代理制度。政府委托當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對普惠性民辦園教師的個人檔案進行統一管理,并以此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人事關系轉接、工資待遇管理的基礎。通過這種方式規范普惠性民辦園教師管理,強化教師身份認同。
另一方面,切實保障普惠性民辦園教師工資待遇。扶持政策應明確普惠性民辦園教師工資標準需參照當地公辦園教師工資水平;通過財務審計確保普惠性民辦園人員經費支出不低于園所經費收入的70%;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將普惠性民辦園教師的社會保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提高普惠性民辦園教師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納率和繳納額度。
此外,我國普惠性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仍存在較大地區差異,廣大農村地區、“三區三州”、人口集中流入地區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仍較為短缺,這些地區的普惠性民辦園一般以廣大農民和城鎮中的低收入群體為服務對象,其家庭經濟狀況本身堪憂,應成為普惠性學前教育政策中優先關注、重點資助的對象。因此,地方政府的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政策應優先關注上述三類地區,做到重點關注、優先扶持。
(作者 徐瑩瑩 王海英系南京師范大學學前教育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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