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縣中教師不能只靠禁令
“嚴禁發達地區、城區學校到薄弱地區、縣中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去年12月底,教育部等多部門發布《“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就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工作再次進行了部署,明確提出嚴禁搶挖縣中優秀教師。
一段時間以來,曾經輝煌的縣中面臨優秀生源、優秀師資“雙流失”的陣痛,辦學質量下滑,曾經反映一縣基礎教育實力的“窗口”成為一些地方教育區域均衡的“痛點”。實現縣中振興,成為教育高質量發展路上必須啃下的一塊“硬骨頭”。
縣中是縣域基礎教育的龍頭,縣中總數以及在校生人數都超過一半,承載著千萬學生的成才夢。全面加強縣中建設,不僅關系著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水平,對引領、帶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乃至服務國家鄉村振興戰略,都具有重大意義。滿足廣大農村學子接受高質量高中教育需求,為那些無力“出走”,仍求學于縣中的學生實現人生出彩的夢想夯實基礎,是守護教育公平的要求,更是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來講,沒有理由不好好辦縣中,也沒有理由不把縣中辦好。
提高縣中辦學質量,關鍵在教師。大城市的吸引力、教師個人向上流動的意愿以及一些超級中學的高薪搶挖,都是縣中優秀教師流失的原因。人才有自身事業發展的需求,渴望向上流動,自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應予以尊重。但是無序搶挖會導致區域教育發展失衡,損害教育公平,破壞教育生態,應該嚴格規范。所以,對于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惡意從縣中學校挖搶人才的行為,應該堅決叫停。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相關人才流動制度的完善,無序、惡意搶挖人才的行為必將減少,縣中教師流失狀況將有所緩解。
留住縣中教師,不僅要靠制度、靠禁令,還必須靠尊師重教政策的真正落實,要靠待遇的提升和職業發展空間的拓展。這就要求優化教育經費投入結構,提高人員經費的投入比例,在職稱評定、職后培訓方面向縣中教師傾斜,讓教師留在縣中也能夠有體面的收入,能夠實現個人發展。
留住縣中教師,還要靠良好教育生態的涵養。優秀教師流失,導致辦學質量下降,誘發優質生源流失,破壞縣中發展生態。如此,學生對自身前途、群眾對縣中發展都可能失去信心,從而加劇生源的流失。在這種生態下,留下來的教師也將失去培養學生的職業成就感、幸福感,愈發想要逃離。當留在縣中的學生和教師被社會貼上“沒出息”的標簽,縣中也就失去了奮斗的精氣神和向上的闖勁。所以,要穩定縣中教師隊伍,必須涵養良好教育生態,形成一個學生自強不息、教師充滿干勁、學校活力滿滿的良好生態。要以嚴禁跨區域招生、嚴禁惡意搶挖教師為抓手,形成縣中發展的良性循環,穩住并不斷提升辦學質量,重建公眾對縣中的信心,培育學生“奮斗改變命運”的精氣神,讓教師在培養優秀學生的過程中找到育人的成就感、幸福感,重拾職業尊嚴。
涵養良好教育生態,既要立足縣域,又要跳出縣域。要從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出發,扭轉用升學率考核學校辦學和教師的評價取向,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和教育政績觀,從而遏制一些地區和中學從縣中搶挖人才,用升學率打造名校的動機。
加強縣中教師隊伍建設,不僅要留人,還要引人。面對已然“失血”的縣中,要“止血”,更要為其“補血”,助其“生血”,即要加大縣中教師補充力度。比如,落實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政策,為縣中源源不斷地補充新鮮血液,加大對縣中教師的培養培訓力度,為縣中教師鋪就專業成長之路。(鐘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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