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城鎮小區規劃居住人口500戶以上需配建幼兒園
本報訊(記者馮麗)陜西省榆林市近日出臺辦法,要求從今年4月起,在城鎮規劃用地范圍內進行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居住區建設、保障安居住房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按照規劃標準要求應配套建設幼兒園。小區規劃居住人口500戶以上的,需配建幼兒園。
榆林提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規模要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住宅戶型結構、人口數量分布、國家三孩政策、適齡兒童數量變化、實際入園需求相適應。配套建設幼兒園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規范建設、無償移交、配套公辦”原則。規劃居住人口在500戶以上、1000戶以下的,要配建不少于6個班的幼兒園;1000戶以上、1500戶以下的,要配建不少于9個班的幼兒園;1500戶以上的,要配建不少于12個班的幼兒園。中小學布局調整后的富余公共資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資源,要優先改建成小區配套公辦園。
榆林要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要執行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設計規范和建設標準,符合抗震、消防、防雷、環保、節能、衛生、食品安全等要求。小區配套幼兒園不宜超過12個班,不宜少于6個班,建筑功能獨立,用地界限明確,單獨設置出入口,適當預留人車空間。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實行“交鑰匙”工程。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一律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公辦園占比未達到50%的縣市區和榆林高新區,達標前一律辦成公辦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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