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友好的課堂——行走在追尋理想的路上
只要走上教育人生之路,每個人都會生發出自己的職業理想、教學理想、教育理想。這些理想是我作為一名教師的夢想,也是我工作中的密碼,是我努力前行的動力。
職業理想:做個“教書匠”
1993年,我19歲,從站上講臺的那一刻起,我的頭腦里總環繞著一個問號:我要成為一位什么樣的教師?
我很喜歡“工匠”這個詞,當了教師后,我更喜歡“教書匠”這個詞。
日本的“壽司之神”小野二郎從最好的魚販那里買魚,從最好的蝦販那里買蝦,從最好的米販那里買米。從醋米的溫度,到腌魚的時間長短,再到按摩章魚的力度,小野二郎都會親自監督。他根據顧客的性別、用餐習慣精心安排座位,時時關注客人的用餐情況以做調整。他將目光盯在“食材”與“顧客”上,力求達到最好的品質和狀態。
教育面對的其實也是兩個方面:“教學內容”與“教學對象”。我們將“教學內容”弄清楚,尋找到最合適的“食材”——“教學內容”,將其做成“壽司”及時遞交給“顧客”——“教學對象”。如果這些我們能夠做到極致,能夠一輩子做這樣一件事、做這樣的“匠人”又如何?
只是,我們還不是很清楚不同時期的“教學內容”的特性,也不清楚“教學對象”身上發生的變化,我們卻將力氣花在讓學生怎么學上。我們如果連“匠人”的功夫和意識都沒有,何談去做“教育家”呢?不管如何,我就想做“教書匠”,也希望將來能夠有“匠人”的稱號,也喜歡未來別人可以說我是一個“教書匠”。
但是,我自己還遠遠不能算是一個“匠人”。“匠”的堅持、專一、不厭其煩、追求極致,我似乎都有欠缺。
我還不能將教學環節重復百遍、千遍,以至于只要看見文章就可以有很多教學方案,就能夠迅速根據不同的學生調整自己的教學思路。
我還不是很了解我面對的孩子。他們總是千變萬化,每一屆總有自己不同的特質,我還不能適時調整自己的狀態,找出更有效的溝通方式。
我還不是那么靜心。在一個自己不擅長的領域,需要不停地去打磨、不停地去重復,周而復始地去琢磨,我卻總是會不自覺地去找各種理由回避。
我還不是那么堅定。總是受到各種各樣的影響、誘惑,或多或少地去妥協,即便自己明明知道堅持是正確的。
“匠人”的稱號其實是崇高的,往往是我們普通人難以企及的。但我愿意仰望著,努力去靠近。或許這輩子都無法達到,但我愿意去試試。
教學理想:讓學習真實發生
隨著我的教學技能越來越嫻熟,我越來越急迫地想解決孩子關于“學習”的問題:為什么一同長大的孩子學習差異越來越大?為什么我們越是教育孩子,孩子對學習的興趣越弱?為什么孩子一聽說第二天臨時放假會興奮得跳起來?
“學習”為何會如此?或許原因是這樣的:“孩子的聽課習慣、學習習慣不好!”“孩子的座位不好!”“孩子的學習狀態不好!”當然,也有人將原因歸結于孩子的智商以及家庭教育的不配合與不恰當。可不管什么原因,大人總是習慣性地認為我們已經給了孩子足夠的條件與空間,問題都出在孩子身上。
但我們都沒有想過,會不會是我們這些大人的問題?當然我們是不會承認的,因為“我同樣教一個班,為什么別的孩子可以學得好,就你學不好呢,問題不就是在你個人嗎”。但我們也需要反思:或許我們的方式方法,只適合部分孩子,另外一部分孩子并不適合。久而久之,不適合的孩子就會失去學習的信心,就會形成惡性循環,越來越不愛學習了。
我覺得,學習的“主戰場”——教學現場(多數是課堂)可能是產生問題的最主要的地方。想要從這個角度破局“學習”困境,就需要在課堂上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努力調整自己的姿態,不再“俯視”,而是向孩子學習,像他們一樣重新擁有想象力、好奇心,用“孩子的視角”重新去看待課程規劃和教學設計,了解他們到底對什么感興趣,想要知道什么,從而想辦法讓他們對學習產生興趣。
我重新考慮自己的教學過程,讓孩子的想法更多地呈現出來,共同架構學習的歷程。
我努力去更多地傾聽他們的想法,真正地“彎”下腰與他們一起探討,成為他們學習的伙伴。
向孩子學習,真正的世界就展現出來了!讓教室和課程友好起來,真實的學習就可以發生。
教育理想:打下烙印時保留“童心”
在我眼里,“童心”具有這樣的特征:純真,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有著不一樣的想象力。我認為,這些是很寶貴的,這本與知識能力的增多不矛盾。但是隨著歲月流逝,一個人的純真、好奇心以及想象力卻常常會漸漸消失,這是多么令人沮喪的事情呀!我想,我們的教育實踐是不是忽略了什么?教育在學生身上打下烙印的同時,可不可以保留一些孩子的“童心”?
作為班主任,我將這種“保留”放在《班級公約》中,這是我借鑒上海一所學校的做法擬定的。在做的過程中,我對兒童、對班級管理的一些原則性的觀點也確定了下來:
(1)為了建立一個民主的班集體,促進班級成員成為全面發展的小學生,特制定本公約。
(2)本公約服從教育法律、教育文件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是班級的最高行為準則。
(3)本公約所稱班集體是指班主任、任課教師和本班所有學生。
(4)本公約經2/3以上成員同意可適當修改。
(5)班主任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一律平等。
這是《班級公約》的前五條。不管措施如何,我還是將孩子當成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來對待。因此,在很多事情上,我都盡可能平和,盡可能尊重。
我是一名語文教師,也是一名很早就從事“群文閱讀”的研究者。我是這樣來實施我的教學觀的:如果一節群文閱讀課真正尊重學生的需求、尊重孩子的權利,就不應該讓孩子非要按照教師的節奏一篇篇全部閱讀,教師也沒有必要非要按照一定的順序一篇篇地與學生討論或者講解。多文本的組合是教師教學意圖的體現,多文本的閱讀數量多少,是孩子根據自己的需要有所選擇的體現,甚至會出現“教師所組合的某個文本學生并不選擇來閱讀”的情況,這恰恰應該是群文閱讀教學應該有的教學態度。我希望孩子對課堂學習內容有一定的“選擇權”,能夠愛上語文課。
我也是一名兒童閱讀推廣者,我覺得,真正“以兒童為中心”的閱讀應該是:兒童讀什么樣的書,兒童自己來決定;兒童要怎么讀這本書,可以坐著讀,站著讀,甚至趴在地上讀;兒童可以先讀一部分,然后放下,等過一段時間再讀,甚至他只想讀其中一部分,他有讀多少的權利;讀完一本書,甚至沒有讀完,他都可以參與討論與分享,他也可以不討論分享,他可以與同伴、老師分享,也可以跟親人分享,他還可以與小寵物甚至小公仔分享;選擇讀一本書,他可能是為了學到什么,也可能是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樣,更有可能就是無聊時翻翻,什么目的都沒有,就是打發一下時間,他有無目的閱讀的權利!
也許,這樣一來,兒童閱讀才有更廣闊的天地,童心才可與成長同在。(李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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