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教育賬簿”里有什么
某天在餐廳吃飯,忽然有人叫我:“老師,好久不見!”看我一臉茫然,她興奮地說:“老師,我是你在XX學校教書的第一屆學生。剛剛一時想不起老師的名字,不好意思打招呼,但走出餐廳忽然想起來了,所以一定要回來親自跟老師說,老師你的心理學教得太好了。”這下我可開心了,趕緊問:“是嗎,怎么個好法?”
“你教我們女生不要靠男生,要自己修馬桶、換燈泡。我一直記得老師這句話,后來工作、結婚,到現在教小孩,這句話都很有用。因此,我一定要返回來謝謝您。”
一句話讓學生受用20年,讓學生記得我的名字,然而我卻不記得自己講過這句話。而且,這根本不是上課的重點。原來,教師如何影響學生,學生如何記得教師,其實都不在教師的掌控之中。
另一件事是,畢業很久的3位同班同學說有重要的事,相約來看我。其中一位告訴我:“老師,這么多年了,有件事讓我耿耿于懷,今天特地來了解老師的想法,好解我10多年的心結。”她說起當年種種,栩栩如昨日,我卻只能拼命回憶。
依稀記得,當年考試時,她向監考助教檢舉同學帶小抄,助教未處理,她來向我抗議。我問過助教,助教說她有關注,但是并未看到小抄。我也找了被舉報的當事人來,她向我保證絕無作弊。無論如何,我跟這位舉報的學生說,因為沒有證據,只能作罷。
“沒有確切證據,只能無罪推定,不是嗎?”“當年老師也是這樣跟我說的。但是怎么會沒有證據?我是人證。老師教我們要有道德勇氣,我照做了,結果老師卻選擇相信她,而不相信我。老師,您知道我當時有多傷心嗎?”
我一時無語。的確,當時我可能無法處理作弊的事,但我也沒有積極“看見”她的勇氣,沒有“同理”她所承受的壓力;最遺憾的是,沒有想到對她而言,這是“信任”問題,而不僅僅是證據問題,以致10多年來她一直帶著心理陰影與創傷不斷強迫自己接受。
早在100多年前,教育大家就告訴我們,教育的目的是發展學生的潛能。教育里最重要的是知識、思考與情感。但這里提到的知識并非學科知識,而是生活中的知識。顯然,我都只教了片段的學科知識,而讓心智尚不成熟的學生在生活知識、思辨、情感上都必須自己教育自己。
我們會發現,學生記得老師常常不是因為知識本身,而是思考的啟發,或者身教的典范。念大學時上過一位知名教授的課,我完全記不得她在課堂上講了什么,但到今天還記得她喝水的優雅姿態。
學生的“教育賬簿”里,記錄最多的通常不是知識的進出,而是愛與被愛、感動與傷害。教育中,教師要明白,不是你教了什么,學生就學到了什么。學生記得的,更多是你在思考上啟發了他,在情感上感動了他或是傷害了他……教師要做的,可能就是真正“看見學生”。
(作者黃宗慈系重慶市萬州區電報路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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